首页 职场资讯 公招信息 大连长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大连长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分类: 公招信息 时间: 2023-09-01 浏览量: 1674

  为贯彻落实《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公开选聘工作指引》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打造一支经营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国有企业员工队伍,确保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外聘”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大连长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岗位公开招聘范围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大连长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岗位3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

  3.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敢于变革、开拓进取;

  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队精神,善于贯彻执行和沟通协调;

  5.具有正确的绩效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学历要求:第一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需求见《岗位信息表》),年龄计算方式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截止至2023年1月1日(如若身份证出生日期与档案信息不符者,以档案信息为准)。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0 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信息为准,各层级职务级别的确定以任职文件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选聘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ccxi.gov.cn)、智联招聘网(www.zhaopin.com)、长兴岛发布、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宣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7日16时59分止,报名时间以报名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承诺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采取网上邮箱投递的报名方式。每人最多报3个岗位,分别参加对应岗位竞聘。

  3.提交材料

  (1)有意向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由本人报名,下载并据实填写《大连长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大连长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上述附件在大连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智联招聘网下载),其中《报名登记表》须打印并由本人签字承诺。

  (2)报名材料分类。

  第一类,报名信息类:《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其中,《报名登记表》直接插入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不得另附照片,报送电子文档和签字承诺扫描件,《报名汇总表》只报送电子文档。

  第二类,教育信息类: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PDF扫描件,其中,学历文件除学历证书外还须一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在面试前提交审核)。

  第三类,任职信息类:主要工作业绩证明、履历证明、劳动合同(公务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事业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证明等。

  (3)以上资料须整理为一个zip或rar格式压缩文件(大小在50MB以内)发送至报名邮箱:cxdkfjszp@163.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命名为:报考公司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多个岗位需分别发送对应岗位报名邮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告发布期间同步开展,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进入笔试环节的人选。资格审查将贯穿新进人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均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试题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等,答题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

  2.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各位考试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

  六、面试

  1.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岗位不同,按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取消。

  2.面试安排:面试统一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重点考察沟通表达、逻辑思维、专业技能、团队合作等维度。

  3.面试成绩:按照“主考官二倍权重、其余考官单倍权重”的原则进行加权计算;得分取考官组赋分有效得分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或背景调查环节。

  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确定背景调查对象

  员工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背调人选名单,第一名放弃或背调未通过的,按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或由集团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本次招聘岗位空缺。

  八、人选考察或背景调查

  由第三方机构对确定的背景调查人选进行背景调查,调查结果须经集团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区党群工作部和区国资办备案。

  九、确定拟聘人选

  通过背景调查的人选,按照管理权限由集团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选,报区党群工作部、区国资办备案。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一、体检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安排区外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人选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审核;如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在背景调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配合背景调查或体检的,及背景调查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录用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薪酬待遇按照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签订合同、办理聘任手续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应入职手续。

  十三、选聘后续工作

  1.选聘工作结束后,完备聘任手续,按公司最新职级、薪酬管理制度,根据选聘岗位定岗、定薪。

  2.新入职员工,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履职能力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将调整岗位或提前结束试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纪律要求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等整个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同时,请考生密切关注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因通讯不畅或未阅读网站公告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六、咨询服务

  报名咨询:电话0411-82218583

  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本公告由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